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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藥署擬設「功能性食品」類別 管理保健食品廣告用詞 - 公視新聞網PNN
來源:Google News · 2026年6月5日
新聞重點
食藥署研議新增「功能性食品」類別,目標是為保健食品廣告用詞建立明確規範框架。此舉意味著現行保健食品在宣傳上的模糊地帶將逐步受到管制,品牌若沿用過去慣用的療效暗示語言,將面臨更高的合規風險與罰則。
議題分析
保健食品廣告長期處於「食品不得宣稱療效」與消費者期待療效之間的灰色地帶。食藥署此次研議設立「功能性食品」專屬類別,實質上是在為廣告用詞劃定新的法律邊界。對品牌而言,這帶來雙重壓力:一方面須快速盤點現有素材是否合規,另一方面若想在新規框架下仍有效傳遞產品價值,就需要掌握哪些用詞可用、哪些會觸法。缺乏法規審查能力的中小品牌,裁罰風險在這波政策轉變中尤為突出。
數位行銷 的設計觀點
面對保健食品廣告法規收緊,合規把關必須前置於素材生產流程。律師團隊在素材送出前針對食品與醫療廣告法規逐一檢核用詞 (proofPoint #4),讓標語與腳本都在合規邊界內運作。在 KOL 合作上,以通過國家醫療專業考試並具備一定粉絲規模為門檻 (proofPoint #2),讓內容天然帶有專業背書,不需依賴模糊療效語言也能建立受眾信任。合規不是煞車,而是讓品牌持續穩定曝光的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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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為 yao.care 對公開新聞的議題評論。原始新聞由 Google News 報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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